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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林百貨古蹟再生招商營運管理維護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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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百貨」為日治時期台灣南部地區唯一具有電梯現代化設備之百貨大樓,與台北榮町之「菊元百貨」並稱為南北兩大百貨大樓,而在台北「菊元百貨」拆除後,「林百貨」遂成為日治時代興建碩果僅存的百貨公司建築,越顯其地位之重要。光復後,原林百貨產權歷經多次移轉後,因建築物老舊與設備不敷現代生活需求,而漸次放棄使用。自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後,台南市政府遂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告其為市定古蹟。為促進舊市中心產業復甦並作為地區發展更新的觸媒,爰擬藉由委外經營管理可行性分析與評估結果,作為研提「原林百貨古蹟再造招商管理維護先期規劃」之根據,並據以完成辦理「原林百貨古蹟再造」之後續更新招商管理維護作業,包括籌組甄審委員會、招商文件之研擬與報和、辦理招商公告與說明會、申請案件之甄審、議約及簽約等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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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理區位 位於台南市忠義路及中正路交叉路口,位屬商業區,且為市定古蹟。 (二)背景 土地面積約458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約一千八百多平方公尺(建蔽率約64.41%)。日治時期建築物五層樓末廣町林商店,為全台南第一家最早有升降梯的百貨公司,亦為台南市商業發展史中具代表性意義之建物,唯目前建物年久失修,已閒置多時。為兼顧文化資產保育與經濟發展效益,並催化台南市舊市區中心之再發展,因此擬藉由委外經營管理可行性分析與評估結果,作為「原林百貨」古蹟再造招商管理維護之先期規劃,推動地方再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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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百貨」產權全屬公有。周圍為市中心商業區,極具商業發展潛力。 | |||||
| 擬依促參法第八條第五款規定以OT程序辦理,一方面藉招商管理經營集思廣益,透過民間的活力與創造力,經由公私部門的協調,決定「林百貨」後續的經營管理方向,由民間業者進行後續的經營管理,克服一般公部門經營管理所遭遇之制定僵化與缺乏專業而導致之閒置或效益不彰的困境,提昇古蹟再造之經營績效與活力;另一方面也以促參法所列之獎勵為誘因,增加廠商參與營運之意願,達成古蹟再利用之實質意義。 | |||||
| 一、 以兼顧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育與經濟發展效益,促進「原林百貨古蹟再造」計畫的實行,並催化舊市區中心之再發展。 二、 透過民間參與「原林百貨古蹟再造」之管理維護,引進民間資源、活力、創意與效率,以籌措營運資金,使得政府資金運用更具彈性,並進一步提升「林百貨」未來之經營績效與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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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正辦理第一階段招商管理維護可行性評估中,尚未完成招商對象、條件等招商須知、計畫,俟本案完成前述評估後再行提供,如有其他相關問題、需要,可逕洽聯絡單位) | |||||
| 承辦課:台南市都市發展局綜合規劃 李澤育06-3901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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